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批法律法规的实施、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用的降低,全国绝大部分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成增长趋势,然而戚区法院统筹运用“防、疏、调”工作方法,上半年仅受理此类25件,同比下降35%,并且无一件案件出现赴省进京信访,不但有效压降了受案量,而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普法宣传,注重“防”。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年”活动,发挥驻企法官作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和员工的法律意识。会同劳动仲裁部门,对一些纠纷群发企业,主动上门服务。加强对重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产生。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司法建议。今年上半年该院在审理一起劳动者诉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案件的过程中,向劳动监察行政机关和用人单位各发出一份司法建议,建议劳动行政机关要充分履行劳动监察职责,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共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加强协调配合,注重“疏”。建立劳动争议审裁衔接机制,定期与区劳动仲裁部门召开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分析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共同对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问题进行探讨,规范法律适用,统一执法尺度,共同维护仲裁机构的裁决权威和法院的司法权威,不断优化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机制和环境,尽可能引导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使劳动争议纠纷得到解决。

 

 

力促和谐结案,注重“调”。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在诉前、庭前、庭中、庭后因势利导,充分发挥调解机制作用,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协调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一些矛盾较深、差距较大的纠纷,院庭领导亲临一线做调解息诉工作。今年上半年审结的25件劳动争议案件中有22件通过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占劳动争议案件审结数的88%,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有效避免了上访缠诉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