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上午,在海门法院工业园区法庭的法庭里,来自福建的养鸭人刘某连声向法官道谢:“感谢法官救了我的鸭场!”

 

刘某2005年举家从福建来到海门,在天补镇某村租下了数间棚舍和一片水塘,开始养殖种鸭和蛋鸭。由于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刘某的资金供应不上,20085月至20097月间,刘某共赊欠天补镇某饲料厂饲料款近十万元。近日,饲料厂老板朱某将刘某告上了法庭,并向法院申请对刘某的鸭场进行保全,要求变卖刘某的鸭子。

 

承办法官现场查看了刘某的养鸭场,并和刘某进行了交谈。从谈话中得知,刘某的鸭场目前共有种鸭和蛋鸭近四千只,如果全部变卖,刚好可以还上欠下的饲料款,但刘某一家的生计将失去着落。而且时下正值炎炎酷暑,蛋鸭的下蛋量明显减少,鸭场的利润较低,一次性清偿饲料款确有难度。针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提出分期还款的方案,刘某和朱某表示可以接受。在分别对朱某和刘某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后,朱某最终同意刘某每月还款4000元,本案遂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