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重大刑事案件征询民意
作者:仲佳 季艳 承钧 发布时间:2010-07-21 浏览次数:288
“这样一件案情重大的刑事案件,法院在判决之前能够向我们普通百姓征询意见,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的人民性。”
宿迁中院的这一做法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在严格依法办案,确保良好的法律效果的同时,充分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否有利于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否有利于社会稳定,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结合省高院有关文件精神和宿迁地区实际的基础上,该院建立了重大刑事案件审理征询民意机制。在审理重大、敏感、复杂案件时,该院深入案发地及周边区域,走访群众与基层组织,广泛听取群众对相关案件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在当日的座谈会上,地方党政负责人、公安、司法、村委会负责人、村民代表和双方当事人亲属代表分别谈了对这个案件审理工作的看法。陈以强副院长边听边记,表示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将慎重考虑,递交审委会研究,最终将依据法律作出公正判决,并希望与会人员协助法院做好相关矛盾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