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的又一个起点
作者:顾大明 发布时间:2012-09-18 浏览次数:1270
(一)
当身处河流中时,你常常感觉不到它的流动,但如果将目光放得长远一些,你就会发现多大的变革已产生。
70年的栉风沐雨,70年春华秋实,70年的精彩已沉淀成一本厚重的书。
在这本书里,盐城法院人,用最大的热情和最大的努力,缔造了盐阜法治史上一个又一个的辉煌与荣耀——
自2008年以来,盐城中院在省法院组织的科学综合考评中,连续三年位居江苏13个中级法院前三位,“公众满意度”测评连续三年名列江苏法院前茅,其中两年位居第一。2007、2009、2010年三次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继1998年10月荣获全国优秀法院之后,2011年12月21日,盐城中院又被最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对于司法而言,这些用忠诚与奉献浇铸的奖杯,无疑将镌刻在盐阜的红色大地上;
对于历史而言,这些70年的奋斗历程只是长河中的一瞬,如今盐城中院迎来新征程的又一个起点。
回眸盐城中院70年的奋斗历程,有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盐城法院人始终以“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为奋斗目标,以党的指导思想为行动指南,以三项重点工作任务为神圣使命,为推进盐城法治进程作出了突出贡献。
尤其是近年来,盐城法院人紧扣“全省争一流,全国争上游”的目标定位,大力践行“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新”的创新探索和“工作优、服务优、素质优、环境优”的创优追求,各项工作积极攀升,成绩斐然。
回眸盐城中院70年的奋斗历程,有一条重要的启示,就是充分发挥党组班子的领导力,盐城司法才会焕发出强大的生机与活力。
这种领导力,体现为运筹帷幄的大局能力。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全力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科学谋划,主动部署,找准服务经济转型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妥处矛盾纠纷,强化民主建设,推进社会管理。
这种领导力,反映为合力为一的凝聚能力。坚持思想建设与能力建设相结合,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锤炼过硬的业务本领。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明确责任,严格考核,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奖励,营造众志成城的工作氛围。
这种领导力,凸显为以人为本的司法能力。坚持把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要求落实到实处,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的过程中自觉做到为人民司法,充分体现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倾听民声,最大限度的实现依法审判与以人为本的有机统一。
这种领导力,升华为自我革命的创新能力。没有思想的先进性,就没有工作的创造性;没有新的理念,就没有新的发展。坚持与时俱进,大胆改革,不断总结挖掘培植新经验、新典型、新亮点,努力将工作经验转化为工作亮点,将工作亮点打造成司法品牌。
(二)
根深方才叶茂。盐城中院稳步前行的脚步,带动着基层法院的蓬勃发展。建湖,盐城中西部一颗璀璨的“水乡明珠”,在和谐司法的大潮中闪动着夺目的光彩。
1951年7月,在被誉为宋末三杰之一陆秀夫故里的水乡热土上,建湖县人民法院,开启了建湖司法事业的恢宏帷幕,基层司法由此起锚远航。
光阴似箭,岁月如歌。伴随着新中国的脚步,建湖法院走过了六十一年的沧桑历程。一代又一代的建湖法院人秉承久远厚重的红色文化特质和淳朴善良、勇敢坚韧的意志品质,始终与时代发展共脉搏,与人民司法同成长,继往开来,薪火相传,绘就了一幅幅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的盛世画卷。
历史的车轮浩浩荡荡。基层司法事业在传承中发展,在接力中进取。
2010年,建湖法院以李悦为院长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响亮地提出“一年打基础、二年迈大步、三年全面奋进”的争先创优思路,确立了“服务大局上要有新作为、司法为民上要有新举措、司法改革上要有新突破、司法管理上要有新成效、司法形象上要有新提升”的五新目标。
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建湖法院人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前进的步伐格外铿锵有力。
能动司法,审判质效跨越提升;服务大局,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建设和谐,维护社会公正平安;创新管理,司法民主日趋完善。开放法院增进民众的了解,法制宣传提高普法的力度,和谐共建保障社会的稳定,巡回法庭强化教育的效果。
创新实现跨越,奋斗赢得硕果。建湖法院的整体工作得到了全面提升,在全市法院综合考评中进入前三位,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并先后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省政法工作‘进位争先’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政法单位”、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审判绩效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三)
路在奋斗者的脚下延伸。站在盐城中院70华诞的新起点,盐城法院人整装待发,脚踏坚实的地基,铆足劲,迈开大步,奔跑在盐城司法改革创新的大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