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推行商事案件快速审理新机制
作者:黄超贤 发布时间:2010-07-20 浏览次数:247
今年以来,丰县法院以服务“三保”为工作重心,以提高审判质效为目标,以破解“案多人少”难题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建立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
强化立案功能。该院坚持从理顺立审关系、突出调解功能、强化立案服务入手,在立案庭内部分设立案、诉调两个组,立案组专门负责收案、分流、导诉等立案流程管理事务,诉调组负责对简易案件的调解。
诉讼繁简分流。针对“立审协调不力、审判效率不高”等问题,该院专门制定了繁简分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繁简分流的案件范围和类型。对具有较好调解基础的案件,及时进行立案调解;对法律关系相对复杂、案件处理难度较大,在立案前交于审判庭,由庭长对该案进行诉讼风险评估。
及时化解矛盾。针对“事无大小立案、案无难易要审判”的问题,院内切实重视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审理了一批法律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并尽量简化程序,及时进行调解,力争当天结案、当庭履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坚持制度推动。该院在对上年度案件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立案庭全年办理诉调案件的指标,并制定繁简分流操作规程。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运行以来,各项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做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