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海州区法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卸任座谈会和新任人民陪审员的任命仪式,针对上届人民陪审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该院采取五项措施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

 

专人联络陪审。建立人民陪审员档案,详细记载每位人民陪审员的基本情况、工作单位、专业技能等信息,院政治处副主任专门负责与人民陪审员的联系与沟通,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协调,保障陪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定期组织培训。通过发放学习资料、法律知识讲座、庭审观摩、座谈交流、资深法官介绍审判经验等形式,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让人民陪审员熟悉审判程序、掌握庭审方法,了解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和能力。

 

尊重陪审权力。坚决杜绝“陪而不审”现象,审判人员在庭前必须向人民陪审员提供案卷,共同讨论案情,发挥人民陪审员专业特长,使人民陪审员深度参与案件审理和调解工作,在案件合议时请人民陪审员首先发表意见,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提出的不同意见,确保人民陪审员审判职权的实现。

 

强化陪审考核。根据人民陪审员出庭参审情况、陪审案件审判结果等项目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将评选出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奖励。并把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大常委会和送该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对考核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将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免职,提高人民陪审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重视意见反馈。定期召开座谈会和发放征求意见表,主动了解人民陪审员在陪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对参审过程和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畅通意见反馈和互动渠道,促进司法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