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凯得公司与祥华公司因租、退房事宜产生纠纷,究竟是怎样的矛盾让原本合作愉快的两家公司对簿公堂?

 

原来,2010年年初,凯得公司曾将旗下某大厦1层租给祥华公司经营。在经过一番简单布置后,祥华公司随即将该楼层投入房展场地使用。由于当时大厦路段施工改建,房展没有收到良好效果,两个月后,祥华公司便提出要与凯得公司解除租赁合约。

 

凯得公司在知晓情况后,同意友好解除与祥华公司的租赁关系,并出具了补贴意向书一份。意向书中表明,凯得公司愿意退还押金20万元,如果祥华公司协助招商成功,且招商价格高于原价的话,还可以另外给予祥华公司50万元补贴。

 

其后,凯得公司成功招商并签约。由于没有拿到补贴款,祥华公司便以未兑现意向书承诺为由,将凯得公司起诉至南长法院,要求其支付补贴款50万元。

 

在法庭上,祥华方面一再表示自己公司促成了凯得公司的招商行为,但没能提供其与凯得公司一起与招商单位磋商并提高价格的有效证据。凯得公司在回答中否认了祥华公司的说法,负责人周某说当时是对方经营不善主动要求解除合同的,后期的招商与祥华公司没有关系,还认为对方不该将公司损失转嫁至他人头上。

 

为了维护辖区招商投资环境,法官秉承公平公正原则对该起案件展开调解,考虑到祥华公司在房展过程中确实投入了一定的物资与人力,再结合凯得公司招商情况,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两家公司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凯得公司支付祥华公司15万元了结该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