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染上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妻子心灰意冷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与丈夫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兴桥法庭在连云港东海市强制戒毒成功诉前调解一起离婚案。最终双方达成了原告张某与被告裔某离婚;婚生小孩由原告张某直接抚养,不要求裔某支付抚养费调解协议。

 

张某与裔某于2002年登记结婚,2004年婚生一男孩。二人婚初夫妻感情较深,生活还过的甜甜美美,恩爱有加,可好景不长,裔某染上吸毒恶习,并因吸毒曾被处罚。被处罚后丈夫仍不思悔改,依旧不思悔改,后因再次吸毒被强制戒毒。失望的妻子遂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被告的婚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的吸毒行为严重的伤害了夫妻关系,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现原告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应准予离婚。关于其婚生女小冯的抚养问题,由于裔某有吸毒恶习,随原告某生活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发展。承办法官对裔进行了思想交流,了解到裔某对妻子仍有感情,对妻子和家庭没有尽到责任,为了小孩和妻子其表示愿意和妻子离婚,小孩随原告生活,妻子张某也表示不要求丈夫贴补抚养费,希望丈夫改过自心,戒掉毒品,重新生活。最终双方通过承办法官的细心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