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睢宁法院不断探索队伍廉政建设的新路子,从强化机制与制度建设入手,坚持创新与实用相结合,建立三大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使干警不愿腐败。强化思想教育的功能,从抓理念学习入手,引导干警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具体到抓专题教育,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等专项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法官的职业道德意识。同时抓好先进典型教育,加大对正面典型宣传的力度,用身边人宣传身边人,以同行人教育同行人,及时宣传表彰在审判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鼓励先进、弘扬正气。

 

建立廉政责任考核机制,使干警不敢腐败。一是建立权力制衡机制。院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充分发扬民主,正确行使集中;严格实行“三分立”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科学配置审判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权力,做到相互监督制约。二是实行院务公开机制。将审判程序、举证责任等宣传单放置于立案大厅,供群众查询,增进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推行了执行工作各个环节的内容公开、执行过程公开、执行结果公开,将执行全过程向当事人公开。三是落实追究惩处机制。先后制定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制度。为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党组书记、纪检组长与中层干部签订责任书的同时,把责任主体扩大到每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建立完善廉政档案,细化量化责任目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把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考核结果与评选创优、职级晋升挂钩;对出现问题的取消评先资格,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建立廉政监督制约机制,使干警不能腐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配备专职人员,每年出台纪检监察相关制度,确定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目标。把法院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每年召开1次征求律师意见座谈会和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座谈会,认真倾听意见建议,加强廉政监督,改进各项工作。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表》,设置了廉政意见箱,实行了有奖举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