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莲没想到,同室居住的同事兼好友小萍,竟把自己的银行卡当成了取款机。园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小萍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小莲是园区一家科技公司的员工,她同宿舍21岁的湘妹子小萍与她平日里关系不错,几乎无话不谈。今年4月的一天,小莲有事需要用钱,便来到银行,没想到银行告诉她卡里几乎已经没有钱了,说前些日子分好几次都取走了。那卡里的近7000元钱可是小莲的全部积蓄啊!小莲当即报了警,经过警方调取自动取款机的监控录像查看,小莲认出取钱的正是自己的同室好友——小萍。

 

在警方的讯问下,小萍说出了事情的原委。今年年初的一天,小萍在一次打扫卫生时,看到小莲桌上放着一张银行卡和一张纸条,纸条上有银行卡的密码,当时也是无意,便记了下来。今年4月初,小萍正好急需用钱,却没找到自己的存折,便顺手从柜子里拿了小莲的银行卡,用以前得知的密码一试,果然能用,就拿了200元应急并把卡放回了原处,本想事后还给小莲的,后来见小莲也没发现,就没有还。4月中旬,小萍的大哥问小萍借钱,小萍便又想到了小莲的银行卡,于是又偷偷拿出卡,分四次提走了6600元。事后知道小莲报了警,才投案自首的,并退出了全部的赃款。(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