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三个结合”深化案件评查工作
作者:梁文珠 金建飞 发布时间:2010-07-15 浏览次数:278
南通中院将案件评查活动作为当前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司法公信的有利契机,认真谋划,扎实推进。
将案件评查与息诉息访工作结合起来。以本次评查活动为抓手,发现原审案件中处理错误或存在瑕疵的情形,坚决依据法律程序,尽快给予彻底纠正;对处理正确,属于当事人无理取闹的,妥善做好相应的稳控工作;对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给予适当救济;对一些长期上访的案件,经评查确认正确的,积极采用有效的终结机制,化解一批缠诉的“老案”“难案”,切实规范信访秩序。
将案件评查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同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涉诉信访案件评查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
将案件评查与责任查究结合起来。通过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工作的首办责任制和责任倒查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化解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长期积聚的,要倒查责任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对于评查发现的问题,也要进行责任倒查,一查到底,涉及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进一步强化“谁制造问题,谁就要承担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的工作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