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诉法》刚刚修订出台,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被提上日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911日下午,镇江中院与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就新《民诉法》中规定的公益诉讼问题进行了座谈和讨论。

 

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通过与消协联合发文,召开诉调对接推进会,消费者权益纠纷联调联动等举措,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和广大消费者的热烈欢迎。

 

座谈认为:对法院和消费者协会来说,新《民诉法》中规定的公益诉讼是一个崭新的课题,需要加强理论探讨和实务准备。目前公益诉讼的配套法律、司法解释等尚未出台,法院和消协要更进一步地加强沟通,在诉讼主体、证据搜集采信、赔偿范围标准等方面,都需要研究交流,形成共识。在条件基本具备的情况下,开展先行先试,力争取得一些好的经验,努力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