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某建材公司在停车场外围修建挡土墙产生侧向压应力,造成邻楼一楼墙体开裂,双方产生纠纷。近日,润州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判决建材公司设立减震沟,修复开裂墙体,并赔偿损失。

 

20063月,建材公司建设综合楼,并对停车场进行了填土改造,停车场东面即为一栋居民楼,市民万先生居住在一楼内。由于停车场位置和居民楼地面高差1.1左右,建材公司在停车场外围修建重力挡土墙,在挡土墙上又加围墙,总高达3.5左右,而挡土墙近距离居民楼仅有两米

 

20077月,万先生发现自家房屋西南角出现局部墙体开裂,便要求建材公司进行处理,多次协商未果后,一怒之下将建材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过程中,委托了镇江市建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先生房屋受损原因及损害程度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认为,建材公司停车场地面与先生房屋地面高差1.1,土壤自重对挡土墙产生一定的侧向压应力,对楼房基础产生影响,停车场汽车运行冲击力亦传到楼房基础,两种力量是导致先生房屋裂缝形成的原因。

 

为解决房屋裂缝问题,法院委托了两家建筑设计公司出具维修方案,在停车场距小区车库墙1的位置处设置减震沟,除去场地高差和汽车荷载的影响。

 

最后,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建材公司在停车场改造工程中,采取填土方式抬高原有地面,造成停车场地面与房屋地面形成高度差,土壤自重和停车场车辆运行导致房屋裂缝形成,建材公司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据此判决建材公司立即设立减震沟,对先生房屋墙体裂缝进行修复,并赔偿先生损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