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兴法院官林法庭充分利用执行网络,在当地政府、司法所和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的共同协助下,成功执结一起重点信访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沉积了三年来的矛盾。

 

案件时发生在2006122日晚上,张顺大的车子由于故障找到了蒋金保来修理,因为没有电源蒋金保就找来了其姐夫蒋伟开车来搭电,不料蒋伟在启动车子时严重失误将车子后面的张顺大撞成重伤。事后,就赔偿数额双方几经协商,但未果。于是张顺大将蒋伟、蒋金保诉至官林法庭,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蒋伟分期支付张顺大赔偿款15万元。但调解后蒋伟并未履行,反而变卖肇事车辆后外出打工,只剩下农村二间空楼,一时间案件陷入了僵局。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蒋伟的肇事车辆有投保交强险和其他险种。由于事故发生的特殊,并没有人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为此,官林法庭对该事故的保险事宜进行多次论证,并帮助张顺大进行代位诉讼。经过法庭调解,保险公司支付了7万元的保险赔偿款,蒋伟又将8000元卖车款交到了法庭。但余款蒋伟又采取了回避态度,又躲至上海等地打工,不配合法院执行。申请人张顺大为此多次到法院、人大等部门进行信访,并扬言将会做出过激行为。

 

为此,官林法庭一方面与张顺大积极沟通,做说服工作,平稳其情绪;另一方面与杨巷镇政府、镇司法所及当地村委取得联系,在他们的协助下,共同做被执行人亲戚等外围工作,终于在申请人作出适当让步的基础上,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75,被执行人蒋伟将执行余款全部交至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