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法院架起和谐共建“连心桥”
作者:裴葭嘏 发布时间:2010-07-14 浏览次数:241
盐都法院组织干警走出法院、深入基层,主动与基层各组织协同配合,架起了一座和谐共建的“连心桥”。
在开展和谐共建活动中,该院成立了和谐共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定位,分区域、部门确定指导法官,分片负责具体法律指导工作。如各人民法庭与辖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共建关系;民一庭与工会、劳动仲裁部门、交巡警、保险业行会建立共建关系;民二庭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各重点企业建立共建关系;刑庭与社区矫正部门、关工委建立共建关系;行政庭与各行政机关建立共建关系。在各部门明确1到2名指导法官,片区内发生的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指导法官咨询;指导法官也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地到部门、基层、企业开展法律指导,双向提高工作能力。
为增强共建实效,该院还与共建单位建立完善的例会制度。每季度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召开和谐共建活动工作例会,通报情况、分析原因、改进不足;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共建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在共建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谋划全年共建发展大计。
架构和谐共建“连心桥”,较好地打造了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化解纷争的平台,乡镇党委及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和谐共建对于加快辖区的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及社区矫正与帮教均起到了较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