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日,江苏省太仓法院少年庭发出了一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宣布对小明(化名)的犯罪前科进行封存。

 

小明系江西人,父母在太仓打工。小明平时独自在老家上学,只有寒暑假才能来太仓与父母团聚。201276日上午暑假的一天,小明与三岁的表弟在房东阿姨家玩,房东临时有事外出,表弟无意中翻出了房东放在床板下的人民币24000元。小明见四下无人,一时念起,就“顺手牵羊”了这笔钱。案发后,小明已将全部赃款退赔给了被害人,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由于小明系未成年人,户籍地社区矫正机构愿意接受其为矫正对象,其父母亦承诺将对其进行严格教育和监管,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按照以往做法,未成年人一旦受过刑事处罚,法院的刑事判决书都将被存入未成年人的个人档案,跟其一辈子,在未成年人以后的升学、就业、参军时,都将受到影响。为减轻未成年人犯罪所留下的记录对今后人生的影响从明年1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小明是太仓法院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第一人。

 

“孩子因为一念之差,给房东造成了损害,我们做父母的也有责任,感到很愧疚。但孩子还小,以后的路还很长,怎么去学习,怎么去工作,别人会怎么看他呢?想到这些,我们的心里就像压了一块石头一样。现在好了,法院将孩子的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谢谢你们给了孩子一个改过自新和继续学习的机会!”得知孩子盗窃的前科被批准予以封存后,小明的父亲长长地舒了口气。

 

面对小明,少年庭庭长和承办法官语重心长,希望他好好珍惜这次机会,认真读书,痛改前非,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明郑重地点了点头。

 

法院少年庭庭长颇有感触地说:“未成年人刑满释放,带着‘有犯罪前科’的标签走入社会后,升学、就业往往四处碰壁,容易产生自暴自弃心理,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未成年人犯罪,很多时候是因为思想不成熟,而他们可塑性强。我们对轻罪未成年人实行记录封存,目的是想帮助这些失足少年更好地回归社会。”

 

目前,太仓法院少年庭正紧锣密鼓,为新刑诉法实施之后未成年轻型犯罪档案自然封存进行准备,并计划在法院档案室专门设置一个空间,单独存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卷宗和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