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四大机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解民忧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10-07-14 浏览次数:240
新沂法院秉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倾听群众心声,真正做到深入基层,广纳民意,问政于民,问计于民,架起了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坚持院、庭长大接访和信访值班制度,充分发挥涉诉信访在听取民意、了解民情中的重要作用。该院以“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为工作方针,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工作目的,以“四定一包、责任到人”为工作抓手,不断完善涉诉信访矛盾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协调联动机制的效能,使信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坚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公开审理和参加座谈会,不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沟通。通过邀请参与案件调解、执行等工作不断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架起法院与他们沟通交流的桥梁。
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法院党组成员与各庭室负责人定期深入基层联系点开展调研。进一步推进法官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不断深入基层,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及时准确地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坚持健全人民陪审员和特邀廉政监督员制度。该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公正、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认同感方面的积极作用,有针对性地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使其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扬,确保了案件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