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廉洁守护信念
作者:刘金霞 发布时间:2010-07-13 浏览次数:1242
“公铸法魂,廉树法威;诚展法韵,勤显法效”,每天,当我沐浴着朝阳来到法院门前,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十六个大字,在晨辉中绽放着冷峻而纯洁的光彩,其中的“廉树法威”更如来自雪域高原的圣水,从我心中流过,涤荡着所有的污浊及尘埃。法律是威严的,法律之威严从何而来?廉洁便是其源泉与保障。
廉洁自古以来就是受人推重的美德,诸葛亮在《诫子书》中说:静以修身,俭以养德。何为廉?廉为?,廉为低。浊自然不廉,昏自然不廉。而高亦可不廉,多亦可不廉。所以欲廉必先求?,求低。而避浊,避昏,避高,避多。人之本能却相反。?为表,低为本。谁人不求高,谁人不求多?《警世恒言》有曰:也不禁人酷,要打之有理;也不近人贪,要拿之有方。古人都这样说,可见封建王朝时代,人们对官的要求对欲要有限度,何况现时代,法制日臻完善,社会更加文明,媒体日益先进。作为共产党员,新时代的执法者—法官,头顶国徽、肩担天平,担负着人民对法律的期盼,只有廉洁清正,公正司法,才能让正义的事业一往无前,才能让天平永不倾斜,让国徽永远闪光。
廉洁公正是法官的人格、承诺和信念,是正义的最终保障。当腐败正在悄悄地接近每一位法官时,当每一位法官的左手是公正司法,右手是“亲情、友情、金钱”时,当每一位法官因种种诱惑欲望逐渐膨胀时,要坚决抵制各种诱惑,谨记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教训,不能迷失在人情世故里,不能沉溺在金钱美色中,不能在强权面前妥协,做到阳光审判、阳光执行,用高尚的道德品格去赢得社会的尊敬,去引导社会的价值取向,以公正的裁判去确立法律的公信力,增加社会公众对法官裁判和决定的认可度。
当前社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诱惑,小到吃吃喝喝、小恩小惠,大到金钱豪宅,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时时刻刻都在撩拨着我们的神经、诱惑着我们的心灵。“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发展到质变,人往往会忽略一些小事,却也往往会从一些小事开始转变,我们听到过一些司法工作人员如何在金钱的侵蚀之下,在私欲的诱惑之下,背弃了法官的职业道德准则,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当事人的财物、礼品,办理“人情案、金钱案”数额之巨大令人触目惊心,最终跌入贪婪的无底深渊。然而,从我们踏入法院大门的那一天起,我们看到更多的是许许多多勤俭敬业的法官们,他们虽然很普通,他们所经办的案件中也许没有大案要案,然而他们却用自己的诚心和耐心让每一个琐碎的纠纷冰消雪融;他们不曾拥有过奢华的物质生活,然而他们却在一次次对诱惑的抗拒中获得了精神的富有。宋鱼水,陈燕萍,不仅仅在北京的海淀法院,也不仅仅在江苏的靖江园法庭,其实,她们就在我们的身边。
古语云: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自溺。当初,我们都是怀着一颗赤城的心来到这个我们对之仰视已久的岗位,我们都曾默默的对着心灵宣誓,要用毕生的努力来守护这份圣洁的事业。现在,我们战斗在审判的第一线,耳闻过沉沦者的遗憾,更目睹了奋斗者的绚烂。公正是法律之魂,也是我们永远的追求与信念。在孜孜追求的道路上,我们会用一路汗水浇灌廉洁的花朵,用廉洁来守护我们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