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慈儿孝敬,家和万事兴”简单的歌词蕴含着最质朴的道理,父母培养子女成人成才,子女照顾老人晚年生活,家庭和睦,万事才能兴旺。最近,羊寨法庭调解审结了一起父子对簿公堂的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高老爹今年已经76岁高龄,膝下有二子一女,本来在乡下和子女一起生活,种着自己的口粮地,享受着他的晚年生活。因工业园区建设征地,高老爹及两个儿子的房屋都在征地范围内,子女在拆迁政策的扶持下进了城。子女邀他一起进城生活,高老爹割舍不下生活了几十年的老村庄,没有随子女进城。高老爹没有随子女进城生活,他的住所成了首要问题,个人开销也没有着落,由于子女需要进城买房,本来就不富足的家庭,无法继续履行以前定下的供养协议,同时因为子女往返于乡下与城里,无法方便的照顾老人,为此兄弟姐妹之间,父子之间产生了矛盾。无奈之下,高老爹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单独居住乡下,两个儿子承担赡养义务,每周轮流回家探望一次。

 

承办法官了解基本情况后,采用面对面调解与背对背调解相结合的方式。考虑到高老爹坚决不愿意进城与子女一起生活,承办法官首先做子女的工作,教育高老爹的子女,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子女应当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老年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做到居有其所。接着,承办法官做高老爹的思想工作,子女不是不赡养他,子女想让高老爹进城随自己生活,那样可以方便相互照应。一个人住在乡下,吃饭、住宿、就医等都不便利,子女无法放心。接下来,承办法官再做子女工作,高老爹住商品房真的不习惯,也无法一下子舍掉生活了几十年的老村子,在城里没有了绿树环绕,到处是水泥大厦,他会迷路,他没有了中心地位的感觉,没有一起谈天说地的老伙伴,没有了进出的“自由”,他心理无法承受那样的孤寂。经过承办法官做工作后,在场的子女都被老人浓浓的恋乡情节打动了。想想老父亲抚养自己成年已经辛劳了一辈子,到了老年应该尊重他的意愿,不应该把自己的意愿直接强加给他,他这样选择自然有他的道理,应该歉疚一下老人,让他安度晚年。最后经法庭调解,高老爹继续在乡下生活,租住他人房屋居住,三子女每周轮流回家探视、照顾老人,由两个儿子负担租房费用,另结合本地实际消费水平,三子女每月给付高老爹赡养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