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货途中货车莫名起火,谁担责?
作者:戚新明 发布时间:2010-07-13 浏览次数:658
运货途中货车莫名其妙地突然起火,货车烧毁殆尽,在火因不明的情况下,车主能否要求托运人和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高邮法院近日审结这起财产损害赔偿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收货人的违约责任以托运人、收货人具有过错为必要条件。本案中由于火灾发生的原因不明,且原告无证据证明托运人或收货人对损失的产生具有过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法院驳回原告对被告常某、王某的诉讼请求。
运货途中货车莫名其妙地突然起火,货车烧毁殆尽,在火因不明的情况下,车主能否要求托运人和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高邮法院近日审结这起财产损害赔偿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收货人的违约责任以托运人、收货人具有过错为必要条件。本案中由于火灾发生的原因不明,且原告无证据证明托运人或收货人对损失的产生具有过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法院驳回原告对被告常某、王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