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和谐乡镇共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李冠颖 发布时间:2010-07-13 浏览次数:369
为进一步明确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促进辖区“平安法治县”工作有效开展,铜山法院认真学习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谐乡镇共建,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实效。
确定综治平安共建联系点。铜山法院将辖区徐庄镇作为结对共建联系点,该院党组多次到该镇走访调研,召开联席座谈会,了解社情民意,就各项工作重点与当地综治负责人确立明确的共建目标计划方案,提高对综治平安共建工作的组织性、协调性。
巩固“一村一法官”制度。铜山法院继续深入贯彻“法官进农村”要求,扩大每个行政村的联系法官的工作职责,提高驻村办公次数与频率,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发现矛盾隐患,就综治和平安风险点进行重点防范。
挖掘人力资源充实调解队伍。在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的基础上,铜山法院进一步挖掘调解力量,创新性地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范围从坐堂陪审扩展到参与诉前调解中去,另外注重调动各村执行联络员、大学生村官的共建意识,鼓励其积极有为,能动参与。
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诉群体性案件、重要案件、具有信访隐患案件进行审前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适当解决方案,与政府部门、当地基层组织联动,切实把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有效分流、共同化解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