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加大民生案件审执力度
作者:鞠燕华 发布时间:2012-09-18 浏览次数:314
为认真贯彻盐城中院为“五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精神,滨海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审理执行民生案件,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力争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
完善民生案件化解机制。建立委托调解机制,诉前委托非诉讼调解组织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再依法立案;对已经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经当事人同意,直接将案件交由特邀调解员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诉后对委托调解的案件,随时做好调解指导工作。
发挥涉民生司法建议功能。立足审判实践,及时发现在审理民生案件过程中出现的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管理上的问题,及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反馈给有关单位。坚持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重,主动服务与沟通交流并重,坚持发建议与听反馈、做回访并重。
构建民生案件快速通道。将医疗教育、企业拖欠工资等涉及民生类案件纳入 “快速通道”的受理范围。简化立案程序,对被执行人财产以法院主动调查取证为主;设立专门合议庭,快速审、执,执行人员在接受案件后,当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尽快办结,分管领导定期对此类案件进行催办、督办,加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