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3日,相城法院公开审理陆某受贿一案,并组织区纪委、组织部、教育系统等相关人员八十余人旁听庭审,接受了一次生动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陆某原系相城区某实验小学副校长,其利用负责配套小学筹建、教学设备采购等职务便利,于2004年至2012年间,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85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另多次索取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00000元,该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