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他人出老千 非法拘禁被判刑
作者:秦鹏 史良 发布时间:2010-07-12 浏览次数:452
开赌博机店已属违法,又因怀疑玩家作弊召集众人将其拘禁在一家旅馆内则是犯罪。
2010年3月,被告人郑某、周某合伙在铜山县刘集镇开设了一家游戏机(即赌博机)店,并雇佣蔡某(另案处理)负责日常经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周某、孙某、周某某、赵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且具有殴打、辱骂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郑某、周某、孙某、赵某在案发后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开赌博机店已属违法,又因怀疑玩家作弊召集众人将其拘禁在一家旅馆内则是犯罪。
2010年3月,被告人郑某、周某合伙在铜山县刘集镇开设了一家游戏机(即赌博机)店,并雇佣蔡某(另案处理)负责日常经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周某、孙某、周某某、赵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且具有殴打、辱骂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郑某、周某、孙某、赵某在案发后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