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了一部手机和40块钱 换来有期徒刑四年罚金2000元
作者:秦鹏 李冠颖 发布时间:2010-07-12 浏览次数:354
光天化日拦路抢劫,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安全也侵犯了其生命健康权,无论劫得财物多少,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铜山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判处被告人黄某犯抢劫罪,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元。
经审理查明:
该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语言威胁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黄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