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照、改装车、无驾驶证,一胆大的司机竟然还敢驾此车上路,终因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7月8日,被告人王某被铜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咽下了自己亲手酿造的苦果。

  被告人王某,今年37岁,住安徽省灵璧县,没读过书,安全意识、法律意识都很淡薄。2009年2月10日,被告人王某无证驾驶无号牌违法拼装三轮农用运输车,违法载陈某、李某去工地干活。车沿铜山县202县道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一段下坡道路时,因车辆刹车失灵,其为躲避前方同向行驶的卡车使车辆驶入道路左侧,撞到路边的石头上翻车,致陈某死亡,王某和李某二人受伤。经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认定,被告人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后,王某被铜山县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王某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去向不明,被列为网上逃犯。今年4月16日,王某在列车上被新疆库尔勒铁路公安处乘警抓获。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王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