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三小车”的周锦华,因心虚想逃避交警的例行检查,被追上拦停后无处发泄心中的不满,竟然对着交警的下身猛踢。7月6日,相城法院依法判决周锦华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2月初,周锦华开着他的三轮摩托车行至相城区太平街道某路口时,被执勤的交警曹某、藏某和辅警俞某发现。正当他们示意周锦华停车接受检查时,周锦华却往相反方向疾驰而去。此时正值苏州全面开展“三小车”违规整治,见周锦华逃避检查,三人驾驶警车将其截获,要求出示驾驶证等证件。

  因当时已临近年底,周锦华明知自己驾驶的摩托车属于“三小车”整治范围,但想着再做几天载人的生意,赚点小钱就回家过年,重新找其他活干。谁知道“不幸”的他几天来已经是第3次被交警拦住,而前两次的处罚已经让他驾照上的12分被扣光,现在已属于无证驾驶。想到这里,他的心里不免有些不快。加上自己驾照上的准驾车型与所驾摩托车不符,拿出来肯定要被处罚,他便抗拒执法,赖在车里不肯出来。两名交警和一名辅警在亮明身份、交待检查事由后,周锦华仍坚持不下车,在经过再三劝说和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交警按照正常的执法程序向他喷射辣椒水。这下周锦华火了,在交警将其拉下车的过程中,他恼羞成怒,双手乱舞、双脚向交警的下身乱踢,一边还嚷嚷着:“查了车,我就没法活了,你们让我活不成,我就让你们死!”他的疯狂行为最终造成交警曹某、藏某的下腹和大腿软组织损伤,也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相城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周锦华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鉴于周锦华自愿认罪,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