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邮电工人 登门抢劫强奸
作者:徐云 发布时间:2010-07-08 浏览次数:533
经过事先分工踩点,以邮电工人上门送达邮购物品为由,骗取她人信任后,继而入室实施暴力抢劫、强奸,在未能满足贪欲的情况下,采取恐吓看管拍裸照威胁等手段,再次逼迫其通知家人送钱回家,先后共三次劫得近八万余元后逃离现场。然而还未来得享受,等待他们的却是十二年至二十年的牢狱生涯。
1966年出生的左红兵,因年幼无知,年仅20岁时便犯下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出狱后,由于经不住外界的诱惑刺激,加之好逸恶劳,总有不劳而获的思想。此想法在得到朋友陈胜根的呼应后,两人遂决定一展身手。
2010年2月6日,经过踩点,瞅准目标,密谋分工后,于次日上午8时许,两人来到句容市华阳镇某小区一居民楼前。此时,左红兵在接到陈胜根踩点确认安全发送的暗号后,便怀揣尖刀、胶带等作案工具,来到王琴家门口。在确认周围无人的情况下,左红兵上前轻敲铁门。为确保计划万无一失,左红兵在听到王琴问询来人时,便自称是邮电局工人,以现有邮寄物品送上门需要签收物品为由,骗得王琴的信任后进入其家中。在观察屋内无人后,左红兵乘王琴不备,突然上前从背后将王琴拦腰抱住,继而采取卡脖、捂嘴等手段将其扳倒在地。随后进入的陈胜根,一个箭步上前配合左红兵用胶带捆住王琴双手,封住嘴巴。一切办妥后,左红兵随后掏出尖刀,抵住王琴喉部,让王琴拿钱。由于惧怕,被逼无奈的王琴只得带二人到卧室拿出现金,二人当场劫得3000元。得手后,左红兵看着怀中有几分姿色的王琴,罪恶的欲念再次膨胀,遂将陈胜根从卧室支走。关上房门后,不顾王琴的强力反抗,对其实施了奸淫,并拍下裸照,让其不得报警。结束后,看着手中仅有的一小沓钞票,离预期的数目相差甚远,欲再次预谋对王琴的家人实施抢劫。此时,左红兵便上前强迫还未松绑的王琴以家中有事,需要用钱为由打电话给附近的婆婆李芬,让其送钱回家。
当日中午11时30分许,当李芬刚跨进门,便被从门后突然窜出的左红兵持刀一把抱住,陈胜根立即抢下其手中的拎包,当场劫得现金14900元。当看到拎包内还有中国工商银行卡后,左红兵再次逼迫李芬说出卡内存款数额,被吓懵的李芬缓过神后,看着两蒙面人和他们身后被捆绑的媳妇,欲哭无泪,只得被迫说出存款。两人在听到银行卡内有“大头”后暗自窃喜,为稳妥起见,左红兵负责留在原地看守王琴,让陈胜根跟踪监视李芬到银行取60000元现金回家。为防止李芬报警,左红兵当场强迫李芬脱光衣服,继而佯装用手机给其拍裸照,以威胁李芬不得报警。二人在劫得77900元后迅速逃离现场。婆媳二人抱着不让豁害分子逍遥法外再殃及他人的想法,立即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立即调集警力侦查。经过努力,锁定犯罪嫌疑人后,于2010年2月10日、11日先后将左红兵、陈胜根抓获归案。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人民币75485元。两人归案后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此案经检方移送句容法院审理。句容法院审理后,依据确凿充分的证据,以抢劫罪、强奸罪判处左红兵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抢劫罪,判处陈胜根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综观本案,犯罪分子原先开始美好生活的计划,未曾想换来的却是漫长的铁窗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