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滨海法院开发区法庭设立“四关”促安保
作者:孟俊松 发布时间:2010-07-08 浏览次数:427
为保障审判工作安全进行,避免意外伤害发生,滨海法院开发区法庭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联系自身实际,推出“四关”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安保工作。
一是突出针对性教育,设立思想意识防范关。重点传达学习省市法院关天法院系统安全形势的介绍和分析,宣传了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不断涌现,司法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安全保卫工作承担的责任和使命,让所有同志牢固树立安全保卫意识,警钟长鸣,持之以恒,毫不懈怠,始终保持高度地警惕性,有效防范危险事故发生,从容应对可能面临的不安全因素。
二是强化安全保卫措施,设立安全事故预防关。强化保安值班,要求保安提前上班,退后下班;全程执行庭审值庭,确保法庭及庭审安全。配备安检仪,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安检,不允许任何携带危险物品或者武器的当事人进入法庭。执行严格的登记制度,保证所有到庭人员身份明、来路清,杜绝可疑人员进入法庭起哄滋事。检查电源电路,保证供电正常,保证监控录像24小时正常工作,记录下法庭内的一切活动。执行严格的办公审判分离制度,要求值班保安限制当事人、代理人直接进入二楼办公区,法官接待当事人或代理人一律到一楼调解室,并有保安监督。
三是排查已结未结案件,设立矛盾纠纷稳控关。对本庭去年以来审执结案件以及目前在手办理的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挖掘不稳定因素,搜索可能引发当事人情绪激化的案件,主要是对判决案件进行回头望,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联合回访,辩法析理,答疑释惑,给予帮助,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对于在手案件,加快办案速度,提高调解节奏,防止久拖不结。
四是狠抓办案质量效果,设立源头杜绝危险关。重抓案件审判质量,严把证据关和法律关,加强裁判文书说理,争取让当事人官司明白,胜败皆服。积极开展能动司法,强调法官释明义务,积极开展职权取证,努力平衡当事人诉讼能力,保证诉讼实质正义的实现。继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把调解贯穿于诉前诉内每一个环节、全部过程,以亲情感化、人脉支持、成本分析、换位思考等方法全力增强调解实效,切实钝化矛盾,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源头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