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两个月 “闪婚”,八年无感情婚姻如何买单
作者:樊静 发布时间:2010-07-07 浏览次数:470
认识两个月后草率结婚,婚后生活平淡如水,日子凑合着过了八年后,无法忍受“一个人”生活的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王某离婚。近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陈某与王某的离婚案件。
陈某称,2002年初20岁的她与24岁的王某相识,当时觉得跟王某挺谈的来,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在与王某相处的过程中,陈某越发觉得眼前这个能言善辩、幽默风趣的人就是自己今生相伴的对象,年轻气盛的两人不顾双方家长的反对于2002年3月登记结婚,并于同年4月举行结婚仪式。令陈某万万没想到的是,爱情的甜蜜感来得快去得也快,婚后陈某发现很多生活方式两人都不合拍,慢慢的,陈某觉得他们的婚姻逐渐地既无共同语言、也无夫妻感情、更无共同生活目标,生活的激情顿时戛然而止。2002年11月儿子的出生也并没有缓和双方冷淡的气氛,为了能让儿子在健康完整的家庭中成长,陈某无奈只能选择继续过着平淡无味的日子。日子凑合着过了八年,陈某说丈夫不仅对自己冷言冷语,就连对儿子也是高兴就管管不高兴就不顾不问,继续与这样的人过下去,生活太无望了,2010年6月7日,陈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句容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审理中王某辩称,虽然与陈某仅仅相识两个月就结婚,但这是建立在双方已经有一定感情基础上的,婚后的生活虽然有争吵但都是婚姻生活正常不过的现象,王某不认为与陈某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希望能与陈某和好,以后好好过日子。
经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与王某系自主婚姻,婚后矛盾由于双方缺少沟通,引起家庭矛盾,婚姻并非儿戏,离婚并非是坚决矛盾的最佳手段,如果双方能够加强交流与沟通,互相谅解,互相包容,并注意改正各自的缺点,夫妻和好是有可能的。据此,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