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船厂搬迁工程是扬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邗江法院高度重视涉及某船厂的案件,于近日在一日内开庭审理了涉船厂的65件民事案件,实现了该院一日内审理案件数量的新突破。

  一是引导债权人立案,避免债权人以非法途径获取利益。针对众多债权人法律素质较低的情况,该院李典法庭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职能,对债权人进行法律释明,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积极与当地司法科协调,为债权人免费代书诉状。另一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做好诉讼费免预交的审批手续。

  二是迅速送达应诉材料,了解各案案情。立案后,李典法庭迅速向被告东?船厂的承包人丁永明送达应诉材料,并加班加点走访当事人及相关案外人,与案件当事人进行谈话,在庭审前提早了解船厂的相关债务,以保障案件庭审的顺利进行。

  三是稳定债权人情绪,做好法律释明。在案件审理初期,一些债权人不理解法院做法,抵触情绪较大。经过审判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的劝说,理解并信任了法院,积极配合,在独任庭和合议庭审理阶段,均自觉到庭领取传票,参加庭审。

  四是精心做好庭审准备,确保65案顺利开庭审理。为保证庭审有序进行,积极做好庭审预案,并在庭前完成相关证据交换,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在上午的四小时内将无争议的60案审理完毕,下午2点开始审理争议较大的5起案件,庭审持续至下午6点多钟,65件案件的庭审程序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