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大力开展庭前调解成效显著
作者:耿晶 发布时间:2010-07-05 浏览次数:342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抗,提高案件调解结案的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确定因素。邳州法院着重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工作成效显著。
对于案情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有调解诚意,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庭前调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则以调解结案。若未能达成协议及一方当事人调解后反悔,则按正常的审理程序进行开庭审理。
做好庭前调解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的一项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一方面,调解结案,做到了案结事了,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节约了司法资源。另一方面,即使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在主持调解过程中切实加强了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为开庭审理做好了准备和铺垫,有利于主审法官驾驭庭审,准确地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判。通过庭前调解措施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