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某商品住宅房在拍卖公司进行第二次拍卖,经过激烈竞价,以超出起拍价近20万元、超出第一次流拍价近1万元顺利成交。与以往委托拍卖不同的是,当天上午,滨湖法院司法鉴定科和监察室领导到拍卖现场监督拍卖全过程。整个拍卖过程符合法律规定,拍卖师准时开拍,宣读了拍卖规则,充分调动了现场竞拍气氛,做到按惯例叫价,每次等候竞价的时间较长,可让竞买人有足够的时间考虑。

  为了使第二次拍卖能够成功,滨湖法院让拍卖公司在无锡主流媒体连续发布拍卖公告。在执行局承办人的大力支持下,司法鉴定科多次带领竞买人到现场察看拍卖标的,并严格限定了拍卖的底价、保留价和竞价幅度。

  为切实加强对司法拍卖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阳光操作,滨湖法院尽可能派员到拍卖现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杜绝互相串通串标、威胁阻挠竞买人、敲诈勒索买受人、干扰拍卖机构正常组织拍卖活动等非法干扰司法拍卖的行为,从而确保拍卖工作正常有序,使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权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