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来夫妻老来伴 法官调解释前嫌
作者:朱来宽 范皓月 发布时间:2012-09-17 浏览次数:369
9月11日,宿迁市宿城区法院成功调和一起老年人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顾某与被告方某于1971年举行结婚仪式,双方共同生活至今已经41年,且育有二子均已成家立业。原告因难以忍受被告总是怀疑其有外遇,两人在家争吵不断,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共同财产。
庭审中,被告方某讲述了双方共同走过的41年艰难岁月,讲到双方当初如何共同扶持、辛勤劳动,才换来今天的生活时,方某激动地流下了泪水,原告也为之动容。承办法官敏锐地观察到,双方感情基础很好,没有什么根本矛盾,原告也只是因为老伴不断的猜忌,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一时冲动才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承办法官遂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和好的工作。一方面,承办法官以女性特有的视角劝导被告,要珍惜这40多年的婚姻,要对老伴多一份信任,唤起了同是女性的被告方某强烈的共鸣。另一方面,承办法官着重化解原告顾某被老伴误解的委屈之情,并向其讲述少来夫妻老来伴的道理。经过法官从法理情理的劝解调和,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和好,回家共享这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
案件调解结束后,被告方某的家人无不称赞宿城法官出色的调解工作能力,感谢法官让两位老人破镜重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