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在开展涉诉矛盾集中化解工作过程中,打造“三建立一完善”的“三一”工作机制,强化信访预警与接访工作,全力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效果。

  建立信访预警会商机制。要求全院树立信访一盘棋思想,建立信访预警会商机制,在审判各阶段发现诉讼当事人情绪难以稳定、存在信访苗头的案件,要及时向信访办通报,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将信访隐患事先化解于诉中判后。

  建立院、庭长接访预约机制。将每月四次院、庭长接访调整为每月五次,信访当事人可到信访接待室预约登记,也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直接预约院、庭长接访。

  建立随时接访协调机制。根据信访案件的不同性质实行一般现场接访、重点预约接访、难点上门接访的三级接访制度,除院、庭长领导及信访办接访外,全体中层干部及承办法官依职责深入维稳接访第一线,实现信访亲自接待、亲自办理、亲自协调、亲自解决。

  完善接访责任考评机制。对来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做到信访责任“四明确”,即明确承办庭室、明确具体责任、明确处理意见、明确办结时限。将各庭室接访工作落实成效与接访人员所在庭室及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挂钩,出现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