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州法院对受理的60件房屋拆迁纠纷进行了专项调研,发现在房屋拆迁中,错列漏列被拆迁人、拆迁面积审查不严、擅自转让安置义务、合同签订缺乏规范、忽视承租人利益等情形,容易引起拆迁纠纷的产生,值得引起重视和关注。

  对此,通州法院向拆迁部门提出五条司法建议。一是加强对拆迁人的管理,通过规范合理的招投标程序,选择管理严、素质高、信誉好的拆迁公司为拆迁人。组建专业的拆迁管理人,对拆迁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审查拆迁面积,发现不合法面积应及时按规范程序进行确认处理,再与被拆迁人订立协议,避免拆迁工作的被动。三是规范转让安置项目,对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进行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四是规范合同签订行为。严格禁止口头形式的承诺,不得使用空白合同,诱使被拆迁人进行签字。五是维护拆迁补偿公平,政府在拆迁补偿安置活动中,应努力充当各种利益、矛盾的协调者,制定的补偿安置标准应贯彻等价有偿的原则,并根据市场物价水平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