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团伙菜市伸黑手 两女惯贼落网受刑处
作者:李冠颖 秦鹏 发布时间:2010-07-01 浏览次数:382
为人妻母本应安分守己,徐州两妇女却想不劳而获,结伙以偷盗营生。6月29日,铜山法院审结一起团伙盗窃案,分别判处被告人腾某和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各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这已是她们第二次走进高墙了。
2010年4月14日上午10点左右,被告人腾某、孙某与蒋某、权某、任某(均另案处理)经事先预谋后,乘坐摩托三轮车至铜山县某镇农贸市场大棚下,乘一男子不备之际,盗窃其现金1900余元。作案时,二被告人相互配合,由孙假装不小心踩到被害人的脚,以转移其注意力,腾趁机窃钱,得手后二人乘坐同伴的摩托三轮车逃窜。逃走20余米后,被害人惊觉发现,被害人边追边喊“抓小偷”,恰逢该镇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此,闻讯后遂迅速实施抓捕,当场抓获二被告人,其余三人逃跑。
另查明,被告人腾某因犯盗窃罪于2007年被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9年1月假释。被告人孙某因犯盗窃罪于2005年被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07年6月刑满释放。
法院认为,被告人腾某、孙某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腾某、孙某构成累犯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结合两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的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