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致受伤 家暴索赔被驳回
作者:陆芳芳 南元 发布时间:2010-07-01 浏览次数:434
近日,无锡南长法院审结了一起80女大喊是家暴的人身权纠纷,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支持被告补偿其15000元人民币。
王强和夏丽是80后夫妻,两人经朋友介绍相恋结婚。2008年5月,王强与夏丽因家庭琐事吵翻,王重怒之下扇了夏两巴掌,并在拉扯中致夏受伤。医院诊断确认夏为左胫骨髁间隆凸骨折。同年6月,夏至法院诉请离婚,法院驳回诉请。2009年2月,夏再次起诉要求与王离婚,最终在法院调解下,两人达成离婚协议。一年之后,夏提起诉讼,要求王赔偿左脚骨折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6000元。王辩称夏受伤是意外,拉扯时不小心摔倒所致,自己没有伤害夏的故意。经鉴定,确定夏左膝关节功能丧失30%以上,评定为十级伤残。庭审中,王表示愿意补偿夏15000元。最终法院驳回夏的诉讼请求,准许王补偿夏15000元。
法官点评:本案中,王确实动手打了夏二记耳光,但主要伤情左胫骨髁间隆凸骨折是两人在拉扯过程中造成,并不是王直接殴打所致,且王也不是通过殴打夏达到控制夏身体或心理的目的,该行为不具有家庭暴力的核心特征,不足以构成家庭暴力。但该侵权行为发生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婚内损害赔偿,考虑到双方对吵架受伤均有过错,且王已支付大部分治疗费用,并同意补偿夏15000元,基本上已达到安抚作用,因此法院驳回夏的诉讼请求。同时提醒女性维权要注意收集证据,不然只凭口舌,无法为自己争得有利之势。(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