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过程中,一对青年男女真诚相爱,两人返回家乡举行婚礼后生有一子。不料造化弄人,高价礼金让两人走上了分手之路。近日,东台法院就审结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由于缺乏证据,原告最终撤诉。

  被骗传销  收获真爱

  年轻帅气的小伙刘华,今年刚26岁,却已是一个3岁孩子的父亲。回想起过去的三年时光,刘华恍如隔世。

  五年前,刘华远赴广州打工。本想老实挣钱的他,不小心误入传销魔窟。不过,这段经历却让他有了意外的收获。在那里,他结识了老乡林杨。林杨比刘华先到广州,也是做传销的。同在异乡为异客!共同的遭遇让两个原本素不相识的年轻人成为了知音,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同居。

  同居的日子是甜蜜的。不久,林杨发现自己怀孕了,彼时还不满20周岁的她惊慌不已。得知林杨怀了自己的骨肉,刘华很高兴。他们觉得,广州是呆不下去了,必须回家。

  不过,困难显而易见,搞传销的人看得很紧,想走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再说,回家也要有路费才行啊,捉襟见肘的两人哪里还有钱呢。思来想去,刘华向在无锡做装潢的舅舅发出了求援信号。2007年初,在舅舅的帮助下,两人顺利返回家乡。

  不过,因为害怕家人责骂,林杨一时还不敢将自己怀孕的事情告诉家人,更不敢面对父母。在亲戚的劝说下,林杨这才回到了自己的父母家。

  筹备礼金  一波三折

  刘华明白,林杨肚子里的孩子等不得,必须赶快结婚,于是便让母亲到林家商谈结婚事宜。

  林杨的父亲也不含糊,提出要刘家捧10万元才能让两人结婚。对刘华而言,这个数额无异于天文数字,无论如何也拿不出。他请人再去与林父商谈,最后谈定8万元。不过,林父要求必须在一周内捧清,否则就将孩子打掉。

  很快,刘华的母亲在银行以林杨的名字存了25000元。但刘华的母亲留了密码,这让林杨的父亲心里很不痛快,因此拒绝接受。后来刘华家又加了5000元现金,合计3万元交给刘华和林杨一起去农行存。由于林杨的户口不在老家,遵照林父的意思,钱存的是林杨堂妹林燕的名字。

  3万元虽然到位,但距离林家提出的8万元的标准相去甚远。刘华明白,钱不到位,婚指定结不成。时间再拖下去,等孩子真打掉了后悔可就来不及了。没办法,刘华又向舅舅开了口。舅舅从自己的活期存单上转了2万元,打到了林燕的账号上。

  该借的都借了,可还是不够。无奈之下,刘华向银行贷款27000元,存在了林燕的名下。最后的3000元,刘华带的是现金,在订婚时放在盘上交给了林杨。

  这样,林父要求的8万元总算凑齐了。2007年6月,刘华和已有8个月身孕的林杨举行了结婚仪式。8月,林杨生下了一个男孩。

  分手索钱  无据撤诉

  照理说,好不容易走到了一起,又有了爱情结晶,两人理当珍惜,日子该越过越好才对。

  没想到,婚后不久,刘华与林杨的感情却出现了严重的裂痕。随后,两人宣告分手,并约定,孩子随林杨生活,刘华每个月贴200元抚养费。

  婚姻失败,再加上为结婚借的一屁股债,刘华觉得简直喘不过气来。他决定为自己讨个说法,于是将林杨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自己给付的8万元礼金。

  不过,对于刘华所称的8万元礼金,林杨却有着不同的看法。她认为,当时已是生米煮成熟饭,夫妻生活过了那么长时间,好多亲朋好友都知道自己没几个月就要做妈妈,哪有筹码借婚姻索要财物,只要男方能同意补办请客就不错。如谈礼金,男方不肯结婚,孩子就没父亲,更让家人脸上没面子。林杨的父亲出庭作证,他只承认订婚时收到了3000元礼金,其他一概没有。

  庭审时,刘华申请了证人出庭。但被告代理人认为,其申请作证的证人与其有利害关系,证言不足以采信。况且,存单上的名字既不是林杨的,也不是林父的,无法证明林家收到了高价礼金。

  休庭时,承办法官向原告宣传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原告主张被告索要礼金80000元,被告只认可3000元,其他全部予以否认,对此原告负有举证义务。经查,原告主张给付被告的礼金中,有5万元是存在别人的名下,故不能认定被告收取礼金80000元的事实成立。

  由于证据不足,刘华最终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