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祖产兄弟反目 法官调解两家和好
作者:虞宙 发布时间:2010-06-28 浏览次数:572
两兄弟两个家庭本来应该是相亲相爱和睦相处,没想到为了祖传房产,两家却各自打起了小算盘,闹得不可开交,甚而大打出手,伤了和气又伤了亲情。
家住在武进邹区的大金和小金,两人既是亲兄弟又是邻居,两家一向相处的挺好,然而在祖产房屋归属问题上,两家却闹起了别扭。原来,2009年年初,位于邹区某处的一处祖传房屋因为拆迁,要补偿一笔拆迁款。知道此事后,本来来往密切的两家无形之中产生了隔阂。3月中旬,两家聚到一起商量房子拆迁事情,没想到为了拆迁补偿款,两家争吵起来,越演越烈,到后来双方扭打在一起。在此过程中,小金女儿被推倒在地,受伤住院半个月。
为了尽快帮助两兄弟重新找回亲情,村委会和镇政府从中调解,希望两家和好。可是,大金认为,是弟弟先动手,坚决不支付医疗款。经多次调解无效后,同年7月,小金到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大金赔偿其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及财物损失共计人民币六千余元。
听到小金家起诉的消息后,哥哥大金气愤难平,庭审中,指责弟弟小金恶人先告状。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了解了相关事宜,并多次组织调解,但大金拒不接受。再次开庭时,大金却声称有急事需要回家,要求休庭。2010年6月,沟通无效后,承办法官作出了宣判。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大金却傻眼了,他们根本没想到,亲戚打架还要负法律责任。法官再次与双发沟通,希望两家能握手言和。于是,严肃地向原被告解释了判决内容,告知原被告双方各承担相等责任的认定。同时,法官还劝说两家今后吸取教训,在产生矛盾时选择协商的方法,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在庄严的判决面前,原被告心服口服。数日后,哥哥大金向弟弟小金支付了赔款,两家重温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