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疯狂刷卡套现十九万 只为偿还“赌博”高利贷
作者:陈美红 阮凤权 发布时间:2010-06-28 浏览次数:507
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陆某、戴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07年至2008年期间,被告人陆某、戴某因赌博所借巨额高利贷无法偿还,遂起意通过信用卡透支套现的手段,以偿还高利贷和维持生活开支。夫妻俩经商量后多次以自己名义或者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各银行信用卡(贷记卡)16张,用于透支套现及刷卡消费。其中14张贷记卡经发卡银行多次催缴,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还清透支金额,其中中国银行未还本金人民币38917.9元,中国建设银行未还本金人民币11859元,中信银行未还本金人民币18998.67元,中国工商银行未还本金人民币64002.5元,交通银行未还本金人民币18862.04元,招商银行未还本金人民币44808.14元,共计人民币197448.25元。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的手段,进行信用卡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陆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戴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