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四举措”将诉调对接纳入审判流程管理
作者:王晟 徐静 发布时间:2010-06-28 浏览次数:291
近年来,为了切实缓解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盱眙法院一方面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诉调对接网络资源,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化解了大量的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另一方面不断加强法院自身的立案管理工作,严格依法及时受理各类案件,妥善处理好诉前调解和立案受理之间的关系,防止以诉前调解为由人为阻滞收案、推迟收案,采取四项举措将诉调对接工作纳入审判流程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诉前调解、诉中委托和协助调解的各流程节点要求。 盱眙法院对诉调对接案件的审查、登记、移送,案件调解期限、调解不成案件的移送、退回等期限及工作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流程节点管理的要求执行,防止超期移送、久拖不调、久调不立、久调不判的现象发生。
二是规范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案号的编制,便于对诉调对接工作进行统计和分析研究。该院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统一编制和适用各类案件案号的规定》,确认诉前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编制“X 调确字”案号、诉前调解后出具调解书的案件编制“X 调初字”案号。
三是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台帐。立案庭、民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分别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各类台帐,如实统计诉调对接工作数据,真实地反映诉调对接工作的基本情况,为领导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四是不定期开展案件质评工作,促进诉调对接工作不断完善。盱眙法院组织各业务庭兼职评查员每季度对“调确字”、“调初字”案件卷宗至少抽查一次,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召开案件分析讲评会,推广经验,不断提升诉前调解、诉中委托和协助调解的成功率。
2010年上半年,盱眙法院民商事案件通过诉调对接调解成功率为94.04%,民事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9.54%,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