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根相煎” 法院调解解矛盾
作者:陆爱东 发布时间:2010-06-23 浏览次数:368
本是亲兄弟,却因生意上的事宜产生纠纷上法庭,法庭最终调解解决了双方之间的纠纷。常熟法院最近审结了一起亲兄弟之间的返还财产纠纷案件。
孙进与孙策系兄弟关系,二人一直合伙开厂做生意。2010年1月弟弟孙策提出退伙,兄弟俩商量后签订了一份“协议”。两人约定,弟弟退伙后,哥哥孙进一次性支付40万元给弟弟作为退伙的补偿。厂里的资产、债权债务均由哥哥负责,与弟弟无关。协议签订后,哥哥孙进按约补偿了弟弟孙策40万元。但是,弟弟在春节期间趁哥哥厂里无人之际,擅自带人将厂里一些关键机器设备拆走,造成工厂无法生产。后经双方亲戚做工作,弟弟孙策只交出了部分机器设备,剩余设备拒不归还。其间,弟弟还多次到哥哥厂里拉掉电源闸刀,严重影响哥哥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奈之下,哥哥孙进将弟弟孙策告上法庭,要求弟弟归还机器设备,并赔偿因停产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案审理中,法庭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对弟弟孙策的行为进行了分析,告知其擅自拆走哥哥的机器设备、妨碍哥哥正常生产的行为是不对的。如果双方之间确实有什么纠纷,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后经法庭的调解,兄弟俩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弟弟将剩余机器设备返还给哥哥,并赔偿哥哥经营损失6000元。同时弟弟答应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的行为,不妨碍哥哥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