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7户业主先后与县内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铺。合同签订后,17户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房屋竣工后,商铺一直被开发商占用,期间业主们已与房地产公司进行无数次交涉,多次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予以协调,但最终都没有得到解决,无奈起诉到法院,并表示如法院也不能解决,他们就集体进京赴省上访。

 

诉调对接办公室接到该批案件后,考虑到该批案件涉及的当事人人数多,情绪激动,而且矛盾形成时间长,影响大,如果不妥善处理势必造成集体上访,为慎重起见就把该案交由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协调关系的特邀人民调解员郭克强调处。郭克强与开发商联系后得知,由于目前房价已上涨,开发商想支付违约金后悔约,所以连整体商场的产权证也没办,法明确业主们的部分产权。于是调解员耐心地向开发商释明法律以及毁约带来的不良后果,征得开发商的理解和支持后,郭克强又多次与县房产局、市房产局等多家单位协调,最终促成开发商办理了整体商场产权证。通过法院调解,开发商协助业主办理相关产权证并支付给业主相应违约金。

 

619 17户业主放着鞭炮,为给睢宁法院诉调对接办公室送来锦旗,以表示对法院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