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孔某26岁,大专文化,从“道上”学到了“一技之长”??做假证。自认为已经可以“出师”了,便在苏州租了一房间,购买了设备准备大干一番“事业”,结果产品还没有销售,就被周围群众举报抓获。

孔某2009年初到苏州,发现当地各类企业多,用工需求量大,便从中觅出商机??办“假证”。孔某从同乡处学到了相关“技术”,复制了大量假证模板,在园区一乡镇租下了一间五十平米的房间,并购买了打印机、电脑、扫描仪、切卡机、塑封机、证件封皮及内页、版字、印泥等工具。就在孔某准备印制广告名片揽业务之时,被周围细心的群众发现并报警,孔某的事业还没开始腾飞就折翼了。

随后,公安机关在孔某的住处搜出了大量用于制作假出生医学证明、假结婚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印章印文样本,涉及公安机关、武警部队的假印章,各省教育厅盖章的假职业专业学校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以及苏州大型企业、人力资源公司假印章。

法院审理认为,孔某为制贩假证,持有伪造的空白或半成品国家机关证件322件及制作假证的工具,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且属情节严重;其伪造武装部队证件4件,该行为已构成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其明知是伪造的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证明而贩卖,属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该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法院依法判处孔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犯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