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如何高效、有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近日,盐城中院出台了《关于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指导意见》,就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推出了23个“新招”,给寒冷的冬日吹来了一缕强劲的能动司法之风,给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带来了渴求的喜悦。

??权为民所用,积极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该院推出4项措施,即优化诉讼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窗口,简化立案流程,方便流动人口参与诉讼;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流动人口,及时减、缓、免诉讼费用,保证其打得起官司;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积极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保障其司法人权;完善诉讼引导和风险提示制度,引导流动人口依法行使诉权,正确表达诉求。

为保证措施落实到位,该院要求各基层法院设置专门巡回审判庭,在流动人口密集地区设置巡回审判点,为流动人口提供诉讼便利。对与流动人口有关的案件优先安排审理,二审和再审程序慎用发回重审,防止拖延案件审理过程。并要求各县(市、区)法院将与流动人口就业、就医、就学、居住等有关的典型案例,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帮助其改进服务管理工作。并主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服务功能,加大对流动人口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力度。

??着眼社会焦点,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该院推出了6项举措,条条合民心、顺民意。如对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老年犯,依法减少定罪处理,扩大非罪处理,扩大非监禁刑适用;对于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依法从宽处理。鼓励犯罪分子积极接受劳动改造,坚持机会平等、公正待遇原则,依法行使减刑、假释司法权。对裁定变更或不予减刑、假释的案件,加大司法建议力度,督促狱政考核做到真实、准确、公平。

??围绕经济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该市法院推出5项措施,要求40个人民法庭全部设立“人民调解窗口”,确保30%左右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法庭驻地之外每个乡镇必设1个巡回审判站,辖区每个行政村必设1个巡回审判点,巡回审理率不低于25%,巡回审理就地结案率不得低于70%。同时加大委托调解、特邀调解力度,调解撤诉率不低于65%

除此之外,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等领导部门的支持,完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机制,把矛盾纠纷诉前调解率、矛盾纠纷起诉率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组织提高调解工作实效;把人民法院承担的民调指导、执行主导、行政督导等综合治理工作完全纳入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并由人民法院参与考核,严格落实“社会综治一票否决制”,对年度社会综治考核落后的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跟踪时代,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该院在推出的6项措施中,突出要求所属法院全面了解、跟踪现代网络信息技术进步,依法审理好各类网络案件,加大对利用网络进行的诈骗、盗窃、组党结社、串联煽动、色情传播、人身攻击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和财产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以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遏制网络的消极影响。慎重处理P2P传输、搜索引擎、链接技术、网络游戏、网络电视等引发的新类型纠纷案件,准确把握技术特性,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

在此基础上,及时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网络案件审理情况,让党委、政府随时掌握网络虚拟社会发展动向,推动党委、政府采取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措施。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通过能动司法,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共建和管理机制创新。

??忠实履职,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该院坚持推行行政审判“八项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政府行政的支持、促进和保障作用,增强行政管理的权威性,提升行政执法水平。通过行政审判,对行政机关针对社会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督促行政机关对社会组织积极实施管理,纠正行政不作为,确保行政机关对社会组织进行有效的日常监管;对有瑕疵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及时纠正,以不断提高其执法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