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时窃他人钱财 无良保安获刑4年
作者:丁晓楚 胡玲 葛凤山 发布时间:2010-01-25 浏览次数:454
本网泰州讯:身为保安,在巡逻之际,竟然因一时贪念,窃取他人钱财。近日,泰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当事人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5万元。
陈某,原系泰兴市某船舶有限公司的一名保安。
本网泰州讯:身为保安,在巡逻之际,竟然因一时贪念,窃取他人钱财。近日,泰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当事人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5万元。
陈某,原系泰兴市某船舶有限公司的一名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