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122下午至23日上午,南通中院在市人大代表分组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期间,组织法院相关人员分别深入到各代表团会场,与代表面对面,广泛听取代表对报告及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代表团会场气氛热烈,代表们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对法院报告及法院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代表们认为,法院工作报告较往年更务实,用大量的实例并辅以详细的图表来表述,具有更强的说服力。报告体现了法院一年来化解大量社会矛盾的能力,体现了法院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成绩,更体现了法院和谐司法、为民、利民的工作思路。代表们一致认为,法院在案件多、工作强度大、人手少的情况下,围绕大局,服务中心,依法履职,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

代表们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代表们认为,法院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好“三个结合”:

 一是法院独立办案与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相合。法院在坚持独立办案的同时,要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来开展工作,要让党委、政府了解法院工作,取得他们的重视、支持,将法院工作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加强沟通,及时将法院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以及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遇有重大、热点案件,主动向党委汇报审理情况,寻求党委的理解与支持。要进一步增强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以及社会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查摆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以公正的司法赢得司法的公信。

二是优质、高效审理案件与做好法制宣传相结合。代表们认为,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要通过案件的审理,以案讲法,使更多的公民不断接受法律教育,拓宽了法制教育的宣传面。当前,社会经济运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与此相伴的大量刑民商事案件大幅攀升,希望法院主动服务,定期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为企业宣讲法律知识及应对诉讼的技巧,提前防范、降低风险的一些做法,消除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为企业和经济发展辅平道路。

三是促进调解与依法调解相结合。法院注重运用调解方法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做法很好,但不能一味为追求调解率,使调解工作走向极端,调解要因案而宜,因事而宜,依法开展好调解工作很重要。法院调解要强调当事人双方自愿,促使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运用民主协商的方法,自愿达成协议,彻底解决纠纷。这种结案方式一般不存在上诉问题,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加速和谐社会的建立。

代表们希望,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能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为建设平安、和谐南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