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年来,金湖法院在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创造良好审判业绩的同时,切实承担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社会责任,不断拓展服务空间,扎实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被省高院评为“能动司法服务‘三保’工作先进集体”,今年1月被淮安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先进集体”,全市县区政法系统仅此一家。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到位。该院高度重视驻点村扶贫工作,成立了院长为组长,两名党组成员具体负责的挂扶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脱贫攻坚工程列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确保驻点村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深入调研,理清思路。该院与挂扶的吕良镇三园村开展文明联动工程,院领导多次深入该院调研,帮助该村制订加强党支部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村集体经济措施,还深入贫困户走访调查,引导和支持村民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养殖特色产业,帮助村民脱贫致富。目前,挂扶村51户贫困户在家禽养殖、水产营销、劳动力转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实惠,脱贫农户占贫困户总数的80%以上,全村人均纯收入增长近1000元。

三是诚心帮扶,办好实事。该院围绕驻点村扶贫、特困职工再就业帮扶,开展走访慰问,真心帮扶办实事。该院出资48000元完善挂扶村村部建设,院长赵文为挂扶村争取10万元资金修建村居道路,院党组成员人均出资2000元结对救助9户贫困户。全院干警捐资2万元修建抗洪排涝站,定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该院还派专人指导镇村清财化债工作,累计为挂扶村化解村级债务30多万元。该院还帮助4名城镇下岗居民实现再就业,拿出7000元为5名城镇特困职工家族解决生活困难。一系列的扶贫帮扶活动,为全县脱贫攻坚工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