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年姐弟恋为何遭遇情感危机
作者:梅小薪 杨小英 发布时间:2010-01-25 浏览次数:440
本网盐城讯:一对相差15岁的“姐弟恋”夫妇,携手走过二十四个春秋。可就在双方步入颐养天年之际,丈夫竟将老妻告上法庭,要求离婚。近日,东台法院审结了该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判决不准予原告汪某与被告林某离婚。
众叛亲离不堪回首
谈起当年那桩沸沸扬扬的婚姻,汪某与林某至今记忆犹新。
两人是同组村民,一起在生产队做工。虽然年龄比林某小很多,但汪某一直比较照顾林某,爱情的种子在两人之间悄悄地萌芽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越走越近,感情日渐升温。不过,当时林某已30多岁,早就与他人结婚生子。而20多岁的汪某,也已与别人订婚。见不得光的婚外恋,在20世纪80年代初,是根本不能被众人所接受的,两人只能默默地将感情埋藏在心底。由于与林某的恋情无果,汪某选择了与订婚对象结婚,并生有一女。
按理说,双方都成了家,这段恋情也该无疾而终,但两人始终无法将对方的影子从心里抹去。1986年4月,汪某与共同生活了3年的妻子离婚,并与林某重组家庭。
有情人终成眷属!但在品尝甜蜜爱情的同时,林某也感到了深深的苦涩。为了成就这桩婚姻,林某可谓众叛亲离。她的儿女无法接受她与汪某的婚姻,愤然宣布与她断绝关系,母子之间从此形同陌路。
矛盾频发萌生离意
尽管别人都不看好,但汪某与林某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婚姻。婚后,两人未再生育子女,但一直相濡以沫,互敬互爱。
时间转眼到了21世纪,两人也已厮守了一二十年,添置了不少共同财产,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但就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同时,两人的感情却悄然发生着变化。
2001年,日渐衰老的林某常说自己肚子疼,感觉很不舒服,汪某先后送她去医院看了20多趟。因为林某身体不好,不能与汪某过夫妻生活,这让汪某异常苦恼。但更让他伤心的是,林某说死后不与他合葬,房子是她和前夫的,没有汪某的。
自此,两人矛盾不断,相互间也失去了信任。虽然同处一个屋檐下,但两人分房而卧,感情逐渐变淡。
2009年末,汪某一纸诉状将老妻告上了法庭,要求与其离婚。他的理由是,夫妻已分居近十年,近十年来,自己与林某各自生活,互不关心,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法官析理不准离婚
对汪某提出的离婚要求,林某反应异常强烈,坚决不同意离婚。她满腹委屈:两人在相处十多年后才走到一起,非常不容易。自己与汪某结婚时就已经与儿女断绝了关系,现在已年近七旬,身体还有病,丧失了劳动能力,离了婚自己又能往哪里去?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原、被告系自由恋爱,婚前相处时间较长,婚后二十多年来夫妻感情尚可,原告主张夫妻分居近十年,证据不足,不予采信。从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等进行综合分析,应当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现原告以被告有病不能与其过夫妻生活为由要求与被告离婚,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当事人系化名)